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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支付房款及延期交房

时间:2012-4-23 17:26:00 浏览: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买卖双方未就房屋交接日期明确约定,卖方拿到全部房款后,买方可随时通知卖方腾退房屋,如卖方拒绝腾退的,买方有权进行催告。

案例一:上个月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月26日房款全部到齐准备交接时,房主通知中介要延期15天交房,当时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哪天交房,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有权利催促他们尽快交房吗?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买卖双方未就房屋交接日期明确约定,卖方拿到全部房款后,买方可随时通知卖方腾退房屋,如卖方拒绝腾退的,买方有权进行催告。

案例二:我有套房,于09年6月12日和中介与买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买方向中介交纳了一万元的定金后,也没交首付款就审贷,贷款批下来后人就不出现了,总说没钱了,拖到现在,我可以解除合同吗?买方交的定金我能给我吗?还有因为买方着急用方结婚,我在别处中介定了房子,交纳了首付和中介费,这个损失怎么办?我可以找买我房子的人要吗?

律师解答:

对于买方逾期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卖方有权予以催告,催告后仍未履行或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支付的定金应归卖方所有。对于卖方在其他中介定房交纳的首付和中介费属买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知的如果其违约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此卖方要求其承担缺乏法律依据。

编辑提醒: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方还要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下家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 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买方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认为通过银行贷款来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卖方允许,而不能认为买方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买方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时,买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并赔偿损失,损失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计算。

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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